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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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项目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6日 11:08   浏览量:[]

《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2015年申报选题指南》(下称《选题指南》)已经本中心学术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即日向相关单位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2015年度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紧密围绕公安部“四项建设”与四川省公安厅“三化建设”的要求,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研究方向,强化中心研究方向和特色,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理论成果的创新性、战略性和实用性,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一线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今年,中心围绕研究热点和中心长远特色发展的需要确立了几个主要研究方向(详见“2015年申报选题指南”),申报者可在此选题指南下自拟具体题目。

二、项目分重大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五个类别,重大委托项目资助金额5-8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1-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0.6-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金额0.4-0.6万元。

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本次立项总数20项左右,本中心将根据选题和论证确定项目级别。

三、中心鼓励申报者以资料翔实的高质量论文或调研报告结题。发表论文须注明为本中心的基金项目。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者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已申报立项为厅局级及以上课题的不得再次申报本中心课题。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第一主研原则上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

五、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要求在1-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延期或调整项目组负责人须经我中心批准。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有一定创新和学术价值。

根据中心项目管理方法相关规定,结题时最终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中心按照该项目立项资助额度的30%予以奖励(自筹经费项目结题时最终成果鉴定为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再次申报中心项目时将优先考虑立项。

六、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获准立项项目,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并将项目申报者不良信息报四川省社科联和四川省教育厅备案。

七、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5月21日止(以邮戳为准)。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每项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申请书电子稿(电子邮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单位通信地址)报送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八、项目申报需要的材料(2015年选题指南、项目申报书等)请从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scpolicec.com/glx/shza/)。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和下载。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四川警察学院警察管理系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钟云华

联系电话:0830-3105583,18989127016

E-mail:zaglcxyjzx@126.com

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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