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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四川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研究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5:34   浏览量:[]

最终成果简介


项目名称:大数据背景下四川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研究

课题编号:SCZA17D02

项目负责人:刘航颖(成都海关缉私局)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信息化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对公安工作的变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大数据时代,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环境以及犯罪分子手段多样的犯罪手法,加之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安机关的工作难度特别是基层民警的信息收集工作难度逐渐加大,如何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来管理公安工作中人、地、物、事、组织五大要素,成为了当前公安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种大形势下,如何推动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标准化采集与应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它不仅公安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现代警务建设的主要内容。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就是资源,掌握了信息就抓住了工作主动权。如何将海量信息采集起来,为分析研判和实战应用提供服务已经成为了信息时代衡量公安工作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具体而言,研究如何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建立动态、鲜活、海量的基础信息“大数据”库,意义重大,主要体现为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可有效促进公安基础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二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可使上下级之间的警务效能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采集可使警力部署和勤务方式更加适应社会治安动态管理的需要;四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可以推动领导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加贴近于实战、服务于基层;五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顺利采集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六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有利于推进治安管理工作信息化的顺利进行;七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是实现传统刑事技术和信息化相结合、促进侦破工作革命的重要屏障;八是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是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重要根基,有助于避免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的漏管失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一)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

研究的主要视角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相关理论概述,介绍了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的相关概念、特点及作用。第二部分为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状,通过四川省公安厅对全省派出所在基础信息采集方面的考核情况以及实地调研情况,对当前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中的标准地址信息、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采集录入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为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中的问题查找,分析了当前四川部分地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流程不规范;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质量不高;公安基层基础信息漏采现象突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为以基层基础信息采集质量与维护为抓手,提升基础信息服务公安实战成效。提出了要以标准化为统领,规范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及流程;以考核为导向,不断提升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质量;以服务实战为追求,推动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应采尽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路径,加强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为四川公安基础工作的做实做强提供支撑。

(二)研究成果的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1. 四川当前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存在一些弊端

本课题的研究重要观点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的质量是信息能否发挥作用的核心影响因素。因此,必须要以考核为导向,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加强机制建设,定期维护更新,不断提升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的质量,从而更好地发挥公安基层基础信息库的大数据搜索作用。研究方法层面的创新:采用理论研究与案例研究、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充分体现出研究结论的真实性与适用性。四川当前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存在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认识不足,主动采集应用信息滞后。

由于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往往都需要一个不断适应的过程,致使基层一些地方,警种及民警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被传统观念束缚,把主要精力放在侦查办案上,重经验、轻情报,认为所谓的信息即是文字游戏,对信息的重视仍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疲于应付,而对于信息是什么,怎么采集,如何应用,存在着认识不足的现象,导致在日常工作中主动采集应用信息工作就略显滞后,长期形成的以办案为主导的基层公安运行模式还未得到充分的转变。

第二,部分地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漏采现象突出。

一方面,由于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标准在不同地区的执行程度有所区别,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漏采现象。且在工作中采集的信息完整性、关联性不强,而往往一条信息要报送给多个部门,浪费人力物力,客观上加大了基层工作的工作量。不同警种部门在信息交换、整合、共享上各自为政,信息难以贯通重组,很难发挥规模效益。由于基层工作量大繁杂,采集信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水平不高,造成信息采集、共享、应用、转化能力不强,工作略显被动。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流程不规范,一些地区公安派出所在采集基础信息时没有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下发的采集规范进行,在采集内容和流程上不规范。

第三,部分地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

信息采集、应用本身要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要求对社会各界中产生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深层次信息要及时收集、传输、处理、决策,若稍有疏忽,许多重要信息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流失,失去采集机会及现实作用。比如对于一些重大事件及可防控的事件,及时采集信息,可服务领导决策,完全可以预防或消除事情的发生发展,防止事态扩大,遏制事态进展,而目前采集的信息大多是工作总结,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存在信息收集疏漏、发挥利用不好的情况。当前,四川公安基础信息存在更新维护不及时的现象,对信息的鲜活性造成了不利影响,阻碍了公安基层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的效能。

第四,采集渠道不畅,信息采集应用实战能力弱。

因信息时刻在发展变化,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每个角落,这就要求采集人员触角灵敏,渠道畅通,善于捕捉,善于从海量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而目前基层工作中信息采集渠道相对不畅,采集程度相对较低,处于基础层次,加之信息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一些深层次信息的采集应用还存在障碍,没有能够发挥出信息采集的应用效能,对指导实战、辅助领导决策的作用还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

2.以基础信息采集质量与维护为抓手,提升基础信息服务公安实战成效的对策

第一,以标准化为统领,规范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及流程。

要以《四川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治安基层基础信息录入操作手册》作为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的根本遵循,不断提升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和流程的规范化水平。第一,要从常住人口地址、新增地址信息录入、标准地址变更、标准地址注销四个方面规范标准地址信息录入。特别是要注意“常口地址”签收、“常口地址”指派、“常口地址”确认过程的细致操作。第二,要从实有人口新增、实有人口公共信息管理两个方面规范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特别是要注意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人员新增、其他人员新增、实有人口基本信息管理、实有人口关联信息管理过程中对基础信息的录入与操作。第三,要从实有房屋新增、实有房屋公共信息管理、实有房屋注销三个方面规范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录入。特别是要注意实有房屋基本信息管理和实有房屋关联信息管理之间的关系。第四,要从实有单位新增、实有单位公共信息管理、实有单位注销三个方面规范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录入。

第二,以考核为导向,不断提升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质量。

一是以采集质量为核心,强化信息质量监管。继续按照数质并重,质量优先的原则和“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稳步推进基础信息采集、申报、维护、更新工作;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以最严格的纪律措施,加强信息质量监督考核,落实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信息漏采漏录、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将数据质量作为基础信息采集申报、维护更新的生命线,建立民警对数据质量终身负责制,督促民警把好质量关,确保源头采集质量。

二是注重考核导向,强化激励措施。将“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维护工作与绩效考核、干部任用、职级待遇挂钩,进一步落实奖惩激励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切实增强执行力、战斗力。完善基础信息应用成果奖励制度,对社区民警通过信息采集为维护稳定、侦查破案提供有价值情报线索的,实行一案一奖、同功同奖;对案事件发生前未及时采集信息、未按规定维护更新重点信息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挖掘一批典型经验,提炼一批工作法,树立一批标兵,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以服务实战为追求,推动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应采尽采。

一是要以实战化为导向,注重基础信息服务实战效能发挥。坚持“边采集、边应用”,以采集促建设,以建设促应用,将采集维护和群众申报的基础信息充分应用于打击防范、服务管理等全方位工作当中,使基础信息采集维护更好的服务公安机关维护稳定、侦查办案、治安管理等工作,提高基础信息采集针对性、实用性。各警种和实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警综平台“一标三实”和流口基础信息全面开展信息关联查询、分析比对、情报研判等实战应用;研究推广利用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的技战法,带动提升全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信息主导警务模式的建立。

二是各警种间要紧密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治安、科信部门要密切协作,业务与技术紧密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标准、规范和流程。要强化警综平台、流口平台硬件和运维保障,确保采集录入高效。各警种、各部门要打破信息壁垒,变各自为政为齐抓共管,变资源封闭为整合共享,对本警种、本部门通过业务工作掌握的涉及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基础信息,要及时提供给科信部门,通过警综平台推送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作为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服务基层一线和实战应用;将警种部门基础工作整合在警综平台,逐步实现报表台账全面网上自动统计,减轻基层负担。

第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一是改革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建立以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登记为重点的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为“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采集登记工作腾出足够的时间精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与日常执法管理一体运作, 让随时随地采集比对信息作为派出所民警常态化工作手段和习惯,使民警在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注重采集获取信息,实现业务流、管理流与信息流的有机融合。

二是改革派出所等级创建机制。将“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平台自动抽取数据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全省派出所基础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评结果对派出所等级进行动态升降、评先创优,探索建立派出所和民警绩效网上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区警务专职化建设,充实调整社区民警队伍,落实采集维护工作人财物保障,确保民警有时间、有精力开展信息采集维护。在落实社区民警信息采集和质量监督主责基础上,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支持,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动员组织机制,全面整合社会力量,协助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维护。

四是建立信息资源整合机制。以警综平台为支撑,联动推进“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采集登记信息、案事件信息、标采信息、接处警、本地重点人员等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实现信息资源全警采集、全警共享。推行公安机关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及时反哺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推动情报平台与警综平台全面对接,研发本地重点人管理模块,整合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加强与政府部门协作,整合行业部门现有的信息资源,帮助基层开展信息采集维护。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

在学术价值方面,探讨如何加强大数据背景下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的质量与效率,避免信息的漏采、误采,有助于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时代中掌握高质量的基层基础信息数据,准确把握治安管理的各项要素,从而在海量数据中加强筛选出有价值的数据甚至情报信息,为分析研判和实战应用提供服务,促进公安基础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提升警务运行效能,使警力部署和勤务方式更加适应社会治安动态管理的需要,避免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的漏管失控,为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的防控与治理提供视角和奠定资料基础。

在应用价值方面,加强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推动信息化建设,将对四川公安工作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推动四川公安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四川公安机关建立符合形势发展要求、具有时代气息的现代警务机制,极大地提高四川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效能。当前,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果在公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全国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普遍认识到,信息化是提升公安战斗力的强大推动力,而信息化的各项建设离不开基层公安机关最基础的信息采集。因此,大力推行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全面、高效、高质量的采集与维护工作适应了新形势的发展,破解了当前公安工作的难题,推进了公安工作的改革创新,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牢基础,是提高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能力与水平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

四、成果的社会影响和效益

本项目的前期研究成果《<反恐怖主义法>中“安置教育”制度探析》发表于《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48页至13页,目前下载次数为324次,被引用4次;《规范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活动是依法治藏的关键切入点》发表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目前下载次数121次;《“藏独”反动宣传品治理机制研究》发表于《云南警官学院学报》,目前下载次数为90次,被引用1次;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之《刑法修正案()》发表于《行政与法》,目前下载次数为184次,被引用2次;《反暴恐背景下四川公安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创新研究》发表于《新疆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348页至53页,目前下载次数为69次;《对<反恐怖主义法>中特定主体保护的若干思考》发表于《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370页至73页,目前下载次数为165次。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成果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下载,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本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大数据背景下四川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研究》已经完成,已刊发在《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118-122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研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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