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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项目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6:35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现将本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深化警务理论研究、引领公安工作、反哺公安实战的原则,深化公安治理理论、基层公安治理实践和民族地区公安治理创新问题研究,助推四川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支撑。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为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公安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

二、项目类别

中心年度项目分为重大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其中重大委托项目拟资助1-2项,一般项目拟资助4-6项,青年项目拟资助3-5项。重大委托项目资助金额3-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0.8-1万元/项,青年项目资助金额0.4-0.6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重大委托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申请重大委托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公安机关在职民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重大委托项目的,需具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职务,或者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部门领导职务,或者警务专业技术一级主管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其他类别项目的,不受职务职级及学历要求限制。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课题申报人可参照中心课题指南(见附件1)拟定申报课题,所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该领域前沿性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中心也特别鼓励和大力支持有特色的自选课题。

四、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书经中心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由学术委员会审定。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否则立项无效。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预算编制,参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报经中心批准。项目组成员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决定。

3.重大委托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按期结项确有困难的,需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重大委托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在CSSCI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北大核心1篇;或CSSCI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不少于18万字的学术专著1部。

一般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普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获地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研究成果被地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青年项目结项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须在普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成果发表或出版,均须注明“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课题(项目编号)”。研究成果必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有一定创新和学术价值。

4.本申报年度内,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获准立项项目,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5.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者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已立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不得再次申报本中心课题。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时限即日起至2023年5月8日截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A4左侧装订,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申请书电子稿(以姓名+题目+单位命名的附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单位通信地址)报送本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张继远

联系电话:18989120976 E-mail: zaglcxyjzx@126.com


附件1:2023年申报选题指南

附件2:中心项目申报书(2023年版)


  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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