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首页  中心简介  规章制度  项目管理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4日 17:16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现将本中心2018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中心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理论成果的创新性、战略性和实用性,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高质量的决策咨询。

二、中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1-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0.7-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金额0.5-0.7万元。

三、中心年度项目须在项目执行半年期(6个月)以内提交课题研究报告,接受中期检查。成果发表或出版,均须注明“四川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课题(项目编号)”。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延期或调整项目组负责人须报经中心批准。

四、经中心学术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课题指南(见附件1:2018年申报选题指南),课题申报人须按照课题指南确定申报课题名称,所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该领域前沿性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具体拟定申报课题。同时,中心鼓励和支持有特色的自选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请重点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申请上述项目时,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要求限制。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六、中心年度项目结项:重点项目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要求在1-2年完成。研究成果必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有一定创新和学术价值。

七、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者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已立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不得再次申报本中心课题。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第一主研原则上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获准立项项目,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并将项目申报者不良信息报四川省社科联和四川省教育厅备案。

八、本年度受理申报受理时限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申请书电子稿(电子邮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单位通信地址)报送本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8年申报选题指南

附件2:中心项目申报书(2018年版)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张继远

联系电话:0830-3115602,18989120976

E-mail:zaglcxyjzx@126.com

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上一条:中心2018年度拟立项科研课题公示 下一条:关于中心2014-2016年度课题结项情况的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邮编:646000 联系电话:0830-3113037